依据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涉未成年人教育各类机构的意向聘用人员须进行入职查询,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人员均被纳入查询范围。被查询范围覆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,既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,既包括在编教职工也包括临聘人员。

据了解,该《实施细则》的出台旨在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,资源互补,合力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联防联控机制。
在执行中,教育部门负责对准入职的相关人员向公安机关发起查询;公安机关利用全国违法犯罪数据库“全”而“实”的优势,负责提供查询结果;检察机关负责监督从提交查询到反馈结果的全过程,审查查询用途,对曾因性侵害受到刑事追究或行政处罚的人员进行评估认定后,向教育部门反馈入职录用评估结果。